工作人员防火职责
1. 消防安全工作以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,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。
2. 办公室和实验室经常进行防火巡查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,随时注意线路是否损坏、老化,一经发现立即上报维修更换。
3. 保证低压电器设备的绝缘性完好,特别是插座、插头、闸门开关的完整,各式线路的绝缘,如有破损应及时要求电工更换。
4. 严禁非电工工作人员私接电器线路,不准随便装接用电设备和更换闸门开关的烙丝。
5. 实验室严禁抽烟,不准使用电炉、电器设备或明火作业(实验使用除外)。
6. 必须熟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的摆放位置及掌握正确使用方法。
7. 任何员工不得损坏、拆除消防设施及器材和警告性标志图案。
8. 严禁占用安全通道,保证出口顺畅。
9. 当发生险情时,任何一名员工都应果断采取措施,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点,严重时及时报火警并向领导汇报。
10. 要按照“三不放过”(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,事故责任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,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)的原则严肃对待事故处理工作。